臺中市私立新中華文藻幼兒園
行為人:賴怡樺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22 筆裁罰紀錄,涉及 11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行為人:賴怡樺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宜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鄭秀紅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吳麗卿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楊偉進
第31條第3項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蔡錦麗
第48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蔡昀芝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蔡也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童有南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謝美甚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廖泳翰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蔡也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王慧芬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廖泳翰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廖泳翰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美玲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昀芝
第17條第1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蔡錦麗
第26條第3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昀芝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昀芝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廖泳翰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廖泳翰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