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私立幼寶幼兒園
負責人:施小婷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53 筆裁罰紀錄,涉及 17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施小婷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48條第3項兼辦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幼兒園違反「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8條第6項-樓層幼兒園違反使用樓層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詹鈞源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詹鈞源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詹鈞源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詹鈞源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行為人:喻思帆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林仟慧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生哲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生哲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生哲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32條第3項幼兒園借用未在該園服務之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證書。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陳燕美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31條第2項-車輛幼兒園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載運幼兒。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32條第3項幼兒園借用未在該園服務之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證書。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42條第3項幼兒園超收,經父母或監護人書面通知終止契約,未依規定返回費用。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生哲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生哲
第8條第6項-檢查時藏匿幼兒園於行政機關檢查時藏匿幼兒。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劉惠雯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麥碧雲
第48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黃俊益
第8條第6項-空間與面積幼兒園違反必要設置空間與總面積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紀清河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紀清河
第43條第3項-收費備查幼兒園收費數額未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紀清河
第8條第6項-空間與面積幼兒園違反必要設置空間與總面積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朱慧芬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9,000元
負責人:宋淑珍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王心柔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林生哲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紀清河
第8條第6項--設施設備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26條第1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麥碧雲
第16條第1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陳明田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麥碧雲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宋淑珍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16條第1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張維庭
第25條第1項--體罰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馮韻怡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馮韻怡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馮韻怡
第8條第6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宋淑珍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麥碧雲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麥碧雲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邑萱
第26條第3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鍾秋雪
第26條第3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王銘誠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君蕙
第8條第6項--設施設備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邑萱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千慧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