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愛迪生資優幼兒園
負責人:謝文欽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停止招生:2026/08/01~2027/07/31
17 筆裁罰紀錄,涉及 7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謝文欽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停止招生:2026/08/01~2027/07/31
負責人:謝文欽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吳娟淳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500,000元
行為人:崔雅惠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少琦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黃巧芸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黃寬裕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黃寬裕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龔森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建益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葉榮芳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葉榮芳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龔森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振傑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謝文欽
第16條第1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謝文欽
第16條第4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葉榮芳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