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鴻仁幼兒園
負責人:郭聰明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18 筆裁罰紀錄,涉及 7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郭聰明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郭聰明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吳佳霓
第48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吳佳霓
第8條第6項-空間與面積幼兒園違反必要設置空間與總面積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李美招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400,000元
負責人:郭聰明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楊清和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郭聰明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孫逸民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吳佳霓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陳伯奇
第8條第6項-空間與面積幼兒園違反必要設置空間與總面積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謝志福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謝志福
第43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謝志福
第12條第4項
停止招生:2022/10/06~2023/01/31
負責人:謝志福
第12條第4項教保服務機構違反衛生保健強制規定或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停止招生:2022/10/06~2023/01/31
負責人:陳麗文
第16條第1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陳麗文
第17條第1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林昱函
第26條第2項
罰鍰: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