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私立大能力幼兒園
負責人:仲平萍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39 筆裁罰紀錄,涉及 21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仲平萍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仲平萍
第43條第4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公告收退費相關事宜。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李鸝珍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李鸝珍
第43條第4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公告收退費相關事宜。
罰鍰:3,000元
行為人:黃鈺芳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宗哲
第8條第6項-樓層幼兒園違反使用樓層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張雅晶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8,000元
行為人:賴品儒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汪資雅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劉佳宜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何昱孚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15,000元
行為人:蔡孟珊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永清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永清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80,000元
行為人:翁蓉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永隆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劉佳宜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王建翔
第38條第2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李淑愛
第20條第1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李淑愛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吳順龍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王建翔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爾泰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博仁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劉佳宜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鴻賓
第29條第1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鴻賓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何昱孚
第29條第1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國輝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博仁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秋香
第26條第1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秋香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秋香
第26條第3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吳順龍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謝義齡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江明哲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爾泰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林玉敏
第38條第2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江保樺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