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私立金吉邇幼兒園
負責人:黃琮晏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111 筆裁罰紀錄,涉及 35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黃琮晏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陳湘如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8,000元
負責人:劉俊宏
第8條第6項-樓層幼兒園違反使用樓層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劉俊宏
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教保服務機構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
罰鍰:6,000元
行為人:何欣怡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林昱均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劉俊宏
第31條第2項-車輛幼兒園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載運幼兒。
罰鍰:9,000元
負責人:簡惠玲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300,000元
負責人:簡惠玲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簡怡君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50,000元
行為人:李宓蓁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高淑敏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葉威宏
第16條第1項-年齡規定幼兒園編班違反年齡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葉威宏
第43條第3項-收費備查幼兒園收費數額未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葉威宏
第8條第6項-衛生設備幼兒園違反衛生設備高度與數量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簡佑年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簡惠玲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簡惠玲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150,000元
行為人:馬子琳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行為人:陳宇璇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簡怡君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9,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46條第2項幼兒園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或評鑑。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李淑華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林欣慧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50,000元
行為人:許卉伶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陳禹臻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鍾安住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鍾安住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陳湘如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45,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簡惠玲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30,000元
行為人:林秀珍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0元
負責人:簡惠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停止招生:2024/08/08~2025/08/07
負責人:簡惠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簡惠玲
第12條第5項-衛生保健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衛生保健強制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簡惠玲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簡惠玲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吳玉芳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吳玉芳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郭美惠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郭美惠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吳玉芳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吳玉芳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9,000元
負責人:邱健凱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林錦惠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悅瑂
第31條第3項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蔡銘聰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銘聰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郭嘉惠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第31條第3項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林雅玲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智勇
第8條第6項-超收逾15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智勇
第8條第6項-超收逾15人幼兒園超收人數逾15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郭美惠
第16條第4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郭美惠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郭美惠
第37條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郭美惠
第42條第1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郭美惠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
罰鍰:9,000元
負責人:簡怡君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簡怡君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簡怡君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幼兒園有超收情事。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陳鳳珠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鳳珠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邱婷蔚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張桂芬
第12條第4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張桂芬
第32條
罰鍰:3,000元
負責人:許國堂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12條第4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林儒聰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張桂芬
第12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張桂芬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張桂芬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12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16條第4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汪聰明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汪聰明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碧娥
第8條第6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劉俊宏
第26條第2項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張桂芬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桂芬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陳靜慧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許國堂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麗珍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簡怡君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簡惠玲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偲維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靜慧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金瑃美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銘聰
第26條第3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金瑃美
第12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金瑃美
第16條第4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蔡銘聰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銘聰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秀梅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秀梅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葉奕舉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桂芬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簡玉娥
第16條第4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黃美惠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桂芬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劉俊昇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秀梅
第16條第3項
罰鍰: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