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私立小樹幼兒園
負責人:葉雲忠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24 筆裁罰紀錄,涉及 8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葉雲忠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武榮財
第43條第3項-收費備查幼兒園收費數額未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柳詠欣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8,000元
負責人:武榮財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3,000元
行為人:林幸子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武榮財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武榮財
第8條第6項-超收逾15人幼兒園超收人數逾15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惠仁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惠仁
第34條第1項幼兒園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武榮財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武榮財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武榮財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武榮財
第34條第1項幼兒園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武榮財
第8條第6項-檢查時藏匿幼兒園於行政機關檢查時藏匿幼兒。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吳明純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黃兆明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20,000元
行為人:晏家文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釋證嚴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陳慧娟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潘思妤
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教保服務機構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志堅
第29條第1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志堅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惠仁
第29條第1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惠仁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