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私立丘尼兒幼兒園
負責人:張可欣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42 筆裁罰紀錄,涉及 16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張可欣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黃美惠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張可欣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王文賢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周珮卿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劉百純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賴孟君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黃美惠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何家麟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何家麟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何家麟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劉水錦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林秀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王兆元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許婕儀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趙晨妤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鍾美楨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明志
第15條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森茂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梁德勝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李音蒔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鍾美楨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李音蒔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伯其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陳明志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戴智梅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趙績慶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李老番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李音蒔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李音蒔
第8條第6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李婉君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伯其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棟梁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家麟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伯其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家麟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家麟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劉貴美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劉水錦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戴智梅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戴智梅
第26條第3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劉貴美
第29條第1項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