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私立芳美芳幼兒園
負責人:張肇嘉
第16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罰鍰:6,000元
13 筆裁罰紀錄,涉及 6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張肇嘉
第16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肇嘉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肇嘉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黃琳源
第12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黃琳源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琳源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涂淑惠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王慶賜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王慶賜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王慶賜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王慶賜
第43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王慶賜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許明旗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