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6 筆,涉及 2 間園所,依日期新到舊排列。園所名稱可點入查看完整園所頁。
臺中市私立愛因斯坦幼兒園
第16條第4項教保服務機構違反不適任認定、通報之相關規定。
罰鍰:60,000元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00,000元
臺中市私立霧峰新弘明幼兒園
第15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第15條第3項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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