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松山區幼兒園裁罰紀錄
共 75 筆,涉及 30 間園所,依日期新到舊排列。園所名稱可點入查看完整園所頁。
裁罰紀錄(新→舊)
臺北市三民非營利幼兒園(委託社團法人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辦理)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臺北市三民非營利幼兒園(委託社團法人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辦理)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平安新村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辦理)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500,000元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平安新村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辦理)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舞蹈暨表演藝術教育協會辦理)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3,000元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平安新村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辦理)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3,000元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平安新村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辦理)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400,000元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平安新村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辦理)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400,000元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平安新村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辦理)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0元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平安新村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辦理)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平安新村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辦理)
第42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與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訂定書面契約。
罰鍰:3,000元
國防部軍備局健安新城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社團法人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辦理)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異動,未依規定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