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柏欣幼兒園
負責人:林振興
第8條第6項-樓層幼兒園違反使用樓層規定。
罰鍰:6,000元
28 筆裁罰紀錄,涉及 11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林振興
第8條第6項-樓層幼兒園違反使用樓層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魏秀綿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魏秀綿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魏秀綿
第42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與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訂定書面契約。
罰鍰:3,000元
行為人:吳俊彥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400,000元
負責人:吳重勝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宮慧美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王怡云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行為人:吳文勤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泓銓
第31條第2項-車輛幼兒園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載運幼兒。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柯政良
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教保服務機構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修呈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何修呈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修呈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何修呈
第8條第6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吳錦
第16條第4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黃泓銓
第16條第1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吳錦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何修呈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何修呈
第8條第6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何修呈
第16條第3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何修呈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何修呈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修呈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坤龍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泓銓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謝明亮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楊家豪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