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育英非營利幼兒園(委託社團法人宜蘭縣善集合教育文化學會辦理)
行為人:劉欣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6 筆裁罰紀錄,涉及 4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行為人:劉欣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行為人:林佳炘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楊金源
第16條第4項教保服務機構違反不適任認定、通報之相關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劉欣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行為人:蕭詩穎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洪山川
第43條第3項--學生交通車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