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三峽幼兒園龍埔分班
行為人:邱佳莉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34 筆裁罰紀錄,涉及 14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行為人:邱佳莉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張永巨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邱健凱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邱健凱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邱健凱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朱慧芬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邱健凱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永巨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蘇梅紅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錦富
第31條第3項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林月珠
第42條第1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呂芳龍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呂芳龍
第15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行為人:游雅棋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鄭聿婷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顏湘茹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朱慧芬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月珠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葉美桃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錦富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寶慧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唐念劬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唐念劬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唐念劬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永巨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錦富
第26條第3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葉美桃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梅紅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鄭宛依
第43條第3項--學生交通車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梅林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淑娟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淑娟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淑娟
第43條第3項--課後照顧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梅紅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