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私立立群幼兒園
負責人:林清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39 筆裁罰紀錄,涉及 16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林清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石蕙貞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承諺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徐俞錚
第8條第6項-擴充幼兒園違反擴充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清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清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劉睿航
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教保服務機構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李紫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徐俞錚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陳美仁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承諺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李庭維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行為人:陳聖勳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0元
負責人:許為庠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停止招生:2025/02/19~2026/02/18
負責人:許為庠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許為庠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許為庠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蕭惠燕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蕭惠燕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蕭惠燕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蕭惠燕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詹馨恩
第12條第5項-衛生保健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衛生保健強制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詹馨恩
第16條第1項-年齡規定幼兒園編班違反年齡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詹馨恩
第16條第1項-混齡規定幼兒園編班違反混齡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詹馨恩
第16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詹馨恩
第37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公開資訊。
罰鍰:3,000元
負責人:詹馨恩
第42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與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訂定書面契約。
罰鍰:3,000元
負責人:詹馨恩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徐俞錚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蕭惠燕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陸珩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立德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清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馬薈平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馬薈平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洪文雄
第26條第2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洪文雄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陸珩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美月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