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私立芝蔴城幼兒園
負責人:江保樺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69 筆裁罰紀錄,涉及 22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江保樺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郭英俐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吳美玲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48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8條第6項-擴充幼兒園違反擴充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賴德仁
第43條第3項-收費備查幼兒園收費數額未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王寶珠
第16條第1項-年齡規定幼兒園編班違反年齡規定。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陳惠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呂山松
第8條第6項-擴充幼兒園違反擴充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孟嘉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詹惠君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世良
第16條第1項-年齡規定幼兒園編班違反年齡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世良
第16條第1項-混齡規定幼兒園編班違反混齡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世良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王心迪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黃國榕
第8條第6項-樓層幼兒園違反使用樓層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國榕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46條第2項幼兒園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或評鑑。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16條第4項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王珊珊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16條第4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17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8條第6項-擴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8條第6項-超收逾15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8條第6項-超收逾15人幼兒園超收人數逾15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呂山松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呂慧萍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嚴明嬌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賴德仁
第12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賴靖雯
第8條第6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郭本義
第12條第4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43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蔡進皇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梁順旭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江保樺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曾琡惠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嚴明嬌
第12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嚴明嬌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郭本義
第12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郭本義
第26條第2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郭本義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黃美珍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洪素慧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洪素慧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郭本義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郭本義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曾瑪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曾瑪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詹惠君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黃國榕
第26條第3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洪素慧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洪素慧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李美燕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焦玲
第16條第4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曾瑪(王麗)
第26條第3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曾瑪(王麗)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李娜
第16條第4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李娜
第26條第2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李娜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