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附設新竹市私立瑞昱幼兒園
行為人:簡子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8,000元
127 筆裁罰紀錄,涉及 55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行為人:簡子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8,000元
負責人:柳懿真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淑玲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陳淑玲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陳淑玲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陳碧榮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游麗珠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賴俐君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0,000元
負責人:楊禮誌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吳珍純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江又毅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江又毅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第17條第4項幼兒園未依規定配置護理人員。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楊禮誌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向翔華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150,000元
行為人:蔡金娟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0,000元
負責人:李詩慶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0,000元
行為人:陳佳旻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郭慶汾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莊于佑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孫瑞芬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孫瑞芬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簡建琦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0元
負責人:莊于佑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第31條第3項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江又毅
第48條第3項兼辦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幼兒園違反學生交通車之相關規定。
罰鍰:90,000元
負責人:莊林錦泉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傅麗娜
第32條第5項-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機構違反保密規定。
罰鍰:30,000元
行為人:吳昀臻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400,000元
行為人:賴玟君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500,000元
負責人:張聲莛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0元
負責人:莊于佑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江又毅
第48條第3項兼辦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幼兒園違反學生交通車之相關規定。
罰鍰:90,000元
負責人:康惠明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聲莛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廢止設立許可:2025/03/24
負責人:張聲莛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聲莛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廢止設立許可:2025/03/24
負責人:張聲莛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張聲莛
第16條第1項-年齡規定幼兒園編班違反年齡規定。
廢止設立許可:2025/03/24
負責人:張聲莛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廢止設立許可:2025/03/24
負責人:張聲莛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廢止設立許可:2025/03/24
負責人:張聲莛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張聲莛
第32條第3項幼兒園借用未在該園服務之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證書。
廢止設立許可:2025/03/24
負責人:張聲莛
第32條第3項幼兒園借用未在該園服務之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證書。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聲莛
第16條第1項-年齡規定幼兒園編班違反年齡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聲莛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聲莛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莊于佑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吳大可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劉美華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0,000元
行為人:黃欽麟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40,000元
負責人:廖燕芬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聲莛
第16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莊于佑
第16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罰鍰:30,000元
行為人:杜佳樺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劉尚青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劉逸竹
第43條第3項-收費備查幼兒園收費數額未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朝如楓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230,000元
行為人:盧顥甄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夏立廉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停止招生:2024/12/01~2025/11/30
負責人:夏立廉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楊捷羽
第32條第5項-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機構違反保密規定。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曹喩傑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3,000元
行為人:沈倢妤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洪連蓮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身心虐待情事。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洪連蓮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許美鳳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洪連蓮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吳貞儀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鈺婷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黃佳琪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0,000元
負責人:鄭名海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吳大可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莊于佑
第16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鈺婷
第8條第6項-空間與面積幼兒園違反必要設置空間與總面積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教保服務機構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夏立廉
第31條第2項-隨車人員幼兒園隨車人員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未成年。
罰鍰:27,000元
負責人:徐婷婷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罰鍰:27,000元
負責人:王勝樑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洪美梅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李旻潔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宗賢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未建立代理制度。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夏立廉
第16條第1項-班級人數幼兒園編班違反班級人數限制。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瑞庭
第8條第6項-樓層幼兒園違反使用樓層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孫瑞芬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謝嘉琳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200,000元
負責人:楊逸文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王馨慧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徐俊輝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郭元蕙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林于倫
第43條第3項--學生交通車
罰鍰:9,000元
負責人:陳秋津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敬堯
第26條第2項
罰鍰:18,000元
負責人:吳宗賢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羅賴燈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吳宗賢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吳宗賢
第43條第2項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吳宗賢
第43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蔡瑞豐
第38條第2項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許慶恭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孫瑞芬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孫瑞芬
第8條第6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趙巾慧
第43條第3項--學生交通車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楊元偉
第43條第3項--學生交通車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蔡瑞豐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柳懿真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盧碧婉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永秋
第43條第3項--學生交通車
罰鍰:33,000元
負責人:吳貞儀
第43條第3項--學生交通車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萬瑞琴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夏立廉
第38條第2項
罰鍰:20,000元
負責人:夏立廉
第38條第2項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江又毅
第43條第3項--學生交通車
罰鍰:15,000元
負責人:傅麗娜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柳懿真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王勝樑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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