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幼兒園裁罰紀錄

133 筆裁罰紀錄,涉及 23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桃園市私立廣福幼兒園

負責人:鄭妍卉

第31條第3項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罰鍰:50,000元

桃園市私立廣福幼兒園

負責人:鄭靜慧

第31條第3項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罰鍰:50,000元

桃園市私立虹橋幼兒園

負責人:黃婉樺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罰鍰:50,000元

桃園市私立小牛津幼兒園

負責人:李碧玉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桃園市私立小牛津幼兒園

行為人:范素惠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桃園市私立小牛津幼兒園

負責人:李碧玉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桃園市私立德育幼兒園

負責人:吳孟婕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罰鍰:50,000元

桃園市私立禾秝幼兒園

負責人:陳思羽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桃園市私立虹橋幼兒園

負責人:黃婉樺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桃園市私立虹橋幼兒園

負責人:黃婉樺

第31條第3項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桃園市私立悅興幼兒園

行為人:陳金蘭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桃園市私立悅興幼兒園

行為人:陳金蘭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桃園市私立悅興幼兒園

負責人:張妙妙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桃園市私立廣福幼兒園

負責人:鄭妍卉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桃園市私立廣福幼兒園

負責人:鄭妍卉

第31條第3項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桃園市私立廣福幼兒園

負責人:鄭靜慧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桃園市私立加貝爾幼兒園

行為人:姜桂梅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桃園市私立加貝爾幼兒園

行為人:蘇鈺筑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桃園市私立加貝爾幼兒園

負責人:廖三民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桃園市私立禾秝幼兒園

負責人:陳思羽

第31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未於幼兒進入及離開教保服務機構時實施保護措施。

罰鍰:15,000元

桃園市私立諾以恩幼兒園

行為人:呂沛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桃園市私立樂兒國幼兒園

行為人:林昕誼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桃園市私立樂兒國幼兒園

行為人:温琬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桃園市私立樂兒國幼兒園

負責人:麥立宇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桃園市私立諾以恩幼兒園

負責人:游財祿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桃園市私立溫德爾幼兒園

負責人:張春重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桃園市私立樂兒國幼兒園

負責人:麥立宇

第12條第5項-衛生保健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衛生保健強制規定。

罰鍰:6,000元

桃園市私立悅興幼兒園

行為人:鄭金桂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桃園市私立悅興幼兒園

負責人:張妙妙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桃園市私立樂兒國幼兒園

行為人:陳淑儀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桃園市私立溫德爾幼兒園

負責人:張春重

第15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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