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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壽豐鄉立幼兒園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花蓮縣壽豐鄉立幼兒園北區分班
花蓮縣壽豐鄉壽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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