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私立新莊幼兒園
負責人:李國榮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54 筆裁罰紀錄,涉及 22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李國榮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行為人:李勝男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行為人:陳怡璇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昱珊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全成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趙愛倫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羅敬業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羅敬業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9,000元
負責人:趙愛倫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翁鳳屏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0,000元
行為人:邵詩晴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趙愛倫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吳芊頡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郭淑雅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林昱珊
第31條第3項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許枝文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6,000元
行為人:曹瓊文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6,000元
負責人:洪金夫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異動,未依規定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竇瑜芬
第15條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邱渝諠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邱渝諠
第15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林古惠綠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林古惠綠
第15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陳順光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林季玉
第25條第1項--體罰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羅敬業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紹國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江明哲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吳山川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趙愛倫
第26條第3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謝文欽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羅敬業
第41條第4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趙愛倫
第8條第6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趙怡禎
第8條第6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羅敬業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楊富琳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游步平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黃惠莉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趙愛倫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趙愛倫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趙愛倫
第8條第6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趙怡禎
第8條第6項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李麗滿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黃惠莉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竇瑜芬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黃紹國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惠莉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黃惠莉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趙怡禎
第8條第6項--設施設備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謝文欽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趙怡禎
第26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趙怡禎
第38條第2項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惠莉
第15條第3項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黃惠莉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罰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