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私立小綠芽幼兒園
負責人:林麗花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1345 筆裁罰紀錄,涉及 458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林麗花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麗花
第16條第1項-年齡規定幼兒園編班違反年齡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麗花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江保樺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郭英俐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張玉清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吳美玲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陳妍秀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210,000元
行為人:陳姸秀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21,000元
負責人:蕭惠燕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詹麗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行為人:黃芸晞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劉煜芳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50,000元
行為人:黃慧芬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8,000元
負責人:蕭惠燕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蕭惠燕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楊慶鐘
第31條第3項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周童希玉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周童希玉
第37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公開資訊。
罰鍰:3,000元
負責人:李秀珍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李秀珍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李秀珍
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教保服務機構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琮晏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鄒淑真
第16條第1項-年齡規定幼兒園編班違反年齡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定國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定國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陳巧祺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新北市私立吉尼爾幼兒園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停止招生:2026/04/24~2027/04/23
負責人:鄒淑真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停止招生:2026/04/24~2027/04/23
負責人:邱泰源
第17條第3項幼兒園知悉有應停聘之教保服務人員,未依規定辦理。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洪琇慧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蔣雨蓓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400,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48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李文漪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李文漪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陳媛媛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媛媛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媛媛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9,000元
負責人:邱泰源
第16條第1項-年齡規定幼兒園編班違反年齡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邱泰源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鄒淑真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陳湘如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8,000元
負責人:洪春夏
第16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洪春夏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洪春夏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鄒淑真
第46條第2項幼兒園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或評鑑。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吳宏哲
第8條第6項-樓層幼兒園違反使用樓層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清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成旭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蘇文美
第8條第6項-擴充幼兒園違反擴充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柳惠宜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90,000元
行為人:王妍希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周語霓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邵意樺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莊雪清
第48條第3項兼辦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幼兒園違反「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蔡翠芳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石蕙貞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桂貞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詹淑娥
第31條第2項-車輛幼兒園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載運幼兒。
罰鍰:9,000元
負責人:詹淑娥
第48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曾麗娟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鍾佳穎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承諺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鄒淑真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鄒淑真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余瑋珊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余瑋珊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翁豐榮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翁豐榮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秀姿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徐小美
第8條第6項-擴充幼兒園違反擴充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薛艷珠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凃其妍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李雅惠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徐俞錚
第8條第6項-擴充幼兒園違反擴充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許文勇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李江莉
第31條第2項-車輛幼兒園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載運幼兒。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林清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清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朱俐
第46條第2項幼兒園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或評鑑。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雪子
第48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王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盧葦珊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泰儒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朱力新
第16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朱俐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朱俐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朱俐
第43條第3項-收費備查幼兒園收費數額未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許金琬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吳明倫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王瑜寧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9,000元
負責人:陳泰儒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泰儒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顏明真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書語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賴德仁
第43條第3項-收費備查幼兒園收費數額未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李文漪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劉蒨如
第31條第2項-隨車人員幼兒園隨車人員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未成年。
罰鍰:9,000元
負責人:蕭惠燕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蕭惠燕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廖裕德
第8條第6項-擴充幼兒園違反擴充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吳怡婷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黃玫媛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楊明潭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王選南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曾秋月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行為人:謝甄倪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張家萍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郭淑君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王德鏗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劉睿航
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教保服務機構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錦蓮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莊百杰
第16條第3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莊百杰
第48條第4項幼兒園兼辦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幼兒園違反人員編制、管理或設施設備之規定。
罰鍰:9,000元
行為人:李紫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行為人:林雅欣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行為人:許淑淨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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