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私立幼寶幼兒園
負責人:施小婷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747 筆裁罰紀錄,涉及 267 間園所。本站資料版本日期:2026-10-02。
負責人:施小婷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48條第3項兼辦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幼兒園違反「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8條第6項-樓層幼兒園違反使用樓層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賴怡樺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方秀凉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楊昀臻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蔡佳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杜明達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王琇娟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張可欣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陳瓊芬
第8條第6項-空間與面積幼兒園違反必要設置空間與總面積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許麗雪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吳美惠
第8條第6項-停辦幼兒園違反停辦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周慧音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游芸閑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270,000元
負責人:黃啟誠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美惠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郭長田
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教保服務機構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朝國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吳家芸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林佳貞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90,000元
負責人:張可欣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淑敏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蘇淑敏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300,000元
負責人:詹鈞源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詹鈞源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詹鈞源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蕭進益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蘇淑敏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鳳月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CHEN CHIEN JEN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羅雅莉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詹鈞源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行為人:喻思帆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林仟慧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瓊芬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陳瓊芬
第17條第1項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王文賢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生哲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林生哲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林生哲
第8條第6項-超收15人以下幼兒園超收人數未達15人。
罰鍰:9,000元
行為人:周珮卿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王選南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宜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劉瑩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劉瑩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秋鄉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陳宜香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9,000元
行為人:許芷翎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許月惠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張日盛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日盛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鄭秀紅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劉百純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吳麗卿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30,000元
負責人:陳瓊芬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葉宜婷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唐富美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鈺卿
第27條第2項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辦理其他服務人員任職資格查詢。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廖祿昇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詹雨涵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賴孟君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李暖庭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吳慶榮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陳珮瑄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蕭進益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張照宜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鈺卿
第25條幼兒園知悉有不得聘用人員,未依規定辦理。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張芳語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葉秋霞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葉秋霞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負責人:廖瑛淇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50,000元
行為人:林歆雅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林雨萱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政傑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黃奕慈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潘建男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李雅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32條第3項幼兒園借用未在該園服務之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證書。
罰鍰:150,000元
負責人:楊偉進
第31條第3項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陳素珍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蕭進益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郭月玫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唐美惠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堂愷
第43條第3項-收費備查幼兒園收費數額未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罰鍰:3,000元
負責人:陳素卿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李其璘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施小婷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行為人:王暐婷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50,000元
行為人:黃芊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90,000元
負責人:吳秀笑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郭諭樺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張靜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堂愷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林沛臻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行為人:楊惠筑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9,000元
行為人:李岱燕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全惠玲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陳玟君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9,000元
行為人:林儷庭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9,000元
行為人:謝佳儀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郭月霙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俞麗娜
第8條第6項-設施設備標準幼兒園違反設施設備之規定。
罰鍰:9,000元
負責人:趙犁民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黃美惠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罰鍰:60,000元
負責人:洪吳楷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蔡昀筑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江冠蓁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張子涵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林佳宜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家麟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罰鍰:60,000元
行為人:朱雅卉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9,000元
行為人:曾美淇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8,000元
行為人:洪姿誼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行為人:王惠恩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負責人:鄭文信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罰鍰:6,000元
負責人:何家麟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12,000元
負責人:陳善華
第42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與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訂定書面契約。
罰鍰:3,000元
負責人:張亞男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罰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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